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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B食堂对外委托经营服务公告

2025-04-28  点击:[]

一、学校B食堂基本情况

1、在校学生人数:新校区年均在校学生数为约3000—4200人(在籍学生数为5300人左右,因教学实习部分学生不在校)。

2、教职工330人左右,平时在校工作人数180—240人,学校集中活动(周二、周五或其他集中活动)来校人数较多。

3、B1餐厅(学生餐厅):B食堂一层,设计就餐人数430人,附带一副食超市;B2餐厅(教工餐厅和资助餐厅):B食堂二层,设计就餐人数410人。

4、采购需求:学校B食堂经营委托服务。本项目按照综合得分法按照最高分选取1家成交人。

二、经营范围及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学校B食堂

经营服务时间段为:2025年5月1日——2025年7月20日

三、经营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10点00分。

开启时间为:2025年5月1日10点00分。评分细则通过联系领取。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后勤处二楼会议室

五、服务基本要求

1、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每餐主副食品种合计不能少于30种,一荤一素不高于6元。

2、为教师提供午餐服务(少量人员晚餐)。教工餐人均16元,自助餐形式,每餐副食不少于4荤4素、主食不少于4种,水果一种或酸奶一杯,提供餐巾纸等用品。

3、为困难学生提供资助餐服务。每周一到每周五开午餐和晚餐,自助餐形式,每餐主食米饭和面食各1种、副食2个素菜、1个炖菜,售价不高于3元。任何学生都可以到资助餐窗口就餐。

4、为学校客餐及学生生日宴提供餐饮服务。餐费标准按学校下达客餐标准执行。

5、原则上不允许对食堂进行装修,如因经营需要确需装修的,需经甲方同意,装修物归甲方无偿享有所有权。

6、食材标准。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大豆油或花生油,教工食堂主食选用五常大米及香雪面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6245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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