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学校新闻 > 正文

省委教育工委决定姜维同志、张少佳同志任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副院长

2026-04-10  点击:[]

省委教育工委决定:

姜维同志任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少佳同志任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上一条:校党委书记张生芳率队赴通用技术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洽谈校企合作

下一条:中国建设银行沈阳皇姑支行、中国移动沈阳公司来校洽谈企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