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公告
学院现诚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招标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5-2028年政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经采购人确定需要委托实施的项目。
3.遴选代理机构数量:6家。
4.服务范围包括:负责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经采购人确定需要委托实施的项目。
5.服务期:3年。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代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一年期满,代理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代理机构考核不合格,或上级和学校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遴选方有权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不承担违约责任。
6.预算金额:0元,学校不支付费用。
二、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已经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登记备案,且首次登记时间达3年以上。
4.经营范围需包含上述项目内容。
5.近三年内没有违规现象,没有受过财政及监督部门通告处分。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有意参加者从2025年10月27日17:00时起至2025年11月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按照遴选单位联系人提供的电子邮箱(364211044@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见公告附件。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接收报名后,通过邮箱发放遴选文件,过期不再发放。若符合条申请人数量不足6家,中止此次遴选,遴选时间另行公告。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5年11月7日13:3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行政楼1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遴选评审会。
五、质疑与投诉
申请人对遴选文件有疑义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标办公室提出。若存在质疑与投诉,请以书面纸质方式递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13940503070
单位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附件: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