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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2025-10-27  点击:[]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公告

学院现诚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我校货物、服务和工程类招标采购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项目内容:遴选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5-2028年政府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其他经采购人确定需要委托实施的项目。

3.遴选代理机构数量:6家。

4.服务范围包括:负责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以及其他经采购人确定需要委托实施的项目。

5.服务期:3年。在服务期限内,委托代理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方式,一年期满,代理机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因代理机构考核不合格,或上级和学校的政策规定进行调整,遴选方有权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不承担违约责任。

6.预算金额:0元,学校不支付费用。

二、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已经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登记备案,且首次登记时间达3年以上。

4.经营范围需包含上述项目内容。

5.近三年内没有违规现象,没有受过财政及监督部门通告处分。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有意参加者从2025102717:00时起至202511317:00时止(北京时间),按照遴选单位联系人提供的电子邮箱(364211044@qq.com)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见公告附件。具体接收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接收报名后,通过邮箱发放遴选文件,过期不再发放。若符合条申请人数量不足6家,中止此次遴选,遴选时间另行公告。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17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评审时间:2025117133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评审地点: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行政楼1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遴选评审会。

五、质疑与投诉

申请人对遴选文件有疑义时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标办公室提出。若存在质疑与投诉,请以书面纸质方式递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联系人及电话:孙老师,13940503070

单位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5


附件: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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