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四风”纠治,持续涵养教育系统新风正气,纠正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现将有关规定和要求强调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严禁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行为。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拓展监督范围,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电子商务送礼等“隐蔽”问题,要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
二、切实强化主体责任
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迅速将《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争做清风正气的引领者。同时,要加大师德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基层党组织和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严格的制度规定和日常教育督导相结合,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引导广大教师自律自强,形成自觉践行良好师德、维护良好师风学风的有利环境。要畅通和公开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4-62454757。
监督举报电子信箱:syjxczj@sina.com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