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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4-09-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基层党组织、学校各部门:

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一以贯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克服松劲懈怠、敷衍应付思想,始终在真抓、实学、力行上下功夫,以坚守重要节点为抓手,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警示,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以作风建设实际成果彰显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绷紧纪律这根弦,充分认识纪律规矩既是约束也是保护,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守牢底线,自觉用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作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二、严明纪律,筑牢拒腐防线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作风问题绝非小事小节,贪腐往往始于作风失守,坚决抵制“小节论”“差不多”等错误思想,坚决做到“八个严禁”:严禁“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三、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顽疾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持之以恒坚守重要节点,保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以贯之监督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要与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相结合,以坚守节点为抓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纠治“四风”顽疾,进一步拓展日常监督的深度、提升专项监督的精度、夯实监督检查的力度,从严从实把好节日关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要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深挖不正之风背后潜藏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团团伙伙等腐败问题,进一步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推动形成廉荣贪耻、向善向上的新风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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