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毕业审核流程,严把毕业资格审核关口,严格落实学生自查、二级学院预审、教务处终审三级审核机制,确保毕业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个人自查:请各二级学院学生于3 月 18 日前,按要求认真核对学业成绩、修课等情况,全面排查学业问题。
2. 二级学院预审:各二级学院于3 月 20 日前完成毕业资格预审,对预审不合格学生,及时督促其完成重修补修等相关工作。
3. 教务处终审:教务处将于6 月 1 日前完成毕业资格终审,确定毕业、结业学生名单;终审结果同步移交学生处,办理学籍变更及证书验印等后续手续。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严格遵照审核流程,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全力保障学生顺利毕业。
教务处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