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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1-12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学生职业规划意识,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决定于202510-12月举办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一)大赛设立学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组长由分管就业创业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各二级学院院长兼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主任由毕业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各学院副书记兼任,成员由毕业生就业中心干事、各学院专职就业干事、辅导员及班导师组成。

(二)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

主任:分管就业创业工作的校领导

副主任: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各二级学院主管就业的副书记

组委会按照评审专家推荐资格建立学校评审专家库,大赛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参照省赛评分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盲评,按分数进行排序确定等次。

二、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三、大赛目标

大赛坚持以促进学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核心目标,着力将赛事打造为强化职业规划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精准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实现以赛育才、以赛强师、以赛提质、以赛促就,有效提升学生的就业质量与综合竞争力。

四、大赛内容

本届校赛设置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

参赛选手须为我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参赛组别为职教组。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获金奖、银奖选手,不得再次报名原赛道比赛。

(一)成长赛道:面向高职(专科)一、二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置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成长赛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

(二)就业赛道:面向高职(专科)二、三年级学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综合素质、专业能力与目标职业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就业赛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2

五、赛程安排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教育部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组成部分,分为院级推荐、校级决赛两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15日之前)

本阶段主要进行宣传部署,向全校师生发布大赛的通知,明确参赛对象、主题、举办形式、赛道安排和选拔赛程序等要求,同时根据学生专业特点,通过开展职业规划系列活动、主题班会、学生代表座谈会、校园招聘会等活动,分层分类做好校院两级的职业规划大赛宣传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确保我校第三届大赛参赛选手实现质与量的突破。

(二)院级选拔及推荐阶段(115-12月初)

院级选拔推荐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本阶段主要是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准备参赛材料,挖掘和培育参赛选手,指导撰写参赛材料。学校将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系统报名人数及组织选拔活动等情况向各二级学院分配选拔推荐参加校赛名额,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的校赛名额择优排序推荐选手参加校级决赛。

(三)校级决赛阶段(12月初-1220日)

1.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参赛选手,大赛组委会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参照省赛评分标准对所有参赛选手提交的参赛材料进行盲评,按综合评分进行排序确定参加校级决赛名单

2.针对晋级校级决赛的选手,学校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培训期间选手可完善和修改参赛材料

3.校级决赛分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其中成长赛道设主题陈述、评委提问环节;就业赛道设主题陈述、综合面试环节,最终根据选手综合表现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根据校级决赛选手最终成绩,评选出成长赛道及就业赛道校级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校内优秀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表现优异的选手,学校将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2、评选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大赛项目质量、组织情况、报名人数等因素,评选学校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进入国赛的参赛选手由学校大赛组委会指定具备资格的优秀指导教师参与指导;对获奖团队及个人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奖励。

3、对积极参加大赛的学生按学校现有政策在选修课免修及操行评定方面予以倾斜。

七、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文件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和精心组织各学科专业的学生,特别是表现优秀的在校生参与比赛,提升学生参赛质量,大力鼓励和积极引导专业课教师、辅导员、班导师等教师参与比赛指导,确保安全有序推进。

(二)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选手指导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要遵循“宣传动员—撰写参赛材料—指导老师审核—报名上传系统”的指引做好组织工作,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提交材料审查工作,注意在意识形态问题、导向性问题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参赛要求各二级学院要对参赛选手负责,并签订《院系承诺书》。

(四)各二级学院指导学生完成注册报名及提交材料后,初步审核后汇总推荐参加校级决赛选手的信息和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第三届职业规划大赛推荐项目统计表》(附件3),于学校规定时间之前将汇总表上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拥有该作品公开发表的署名权。

八、相关指导活动

(一)大赛平台支持:全体参赛选手于12124:00前在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并提交参赛材料,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操作手册。赛事期间,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该功能面向全体大学生开放),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该功能仅面向报名就业赛道选手开放),以上两大系统均由教育部聘请专家精心设计并推出,请同学们珍惜资源和机会,积极利用平台学习提升。

(二)学生参赛指导:秋季学期,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合多位校内咨询教师,聚焦生涯发展咨询、学业发展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权益保障咨询等方向,为同学们提供“一对一”个体咨询服务,满足职业发展需求,解决职业发展困惑,引导同学们调整心态、明确目标、提升技能。

十、其他

(一)大赛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曲忠生 电话658  

韩晓黎   电话61216

冯玉玲   电话61266

(二)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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